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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后悔了,签了认购书定金还能退吗?

点击:79次发布日期:2024-06-20作者:咨房通

在房地产交易中,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步骤。然而,在某些情况下,购房者可能会改变主意或遇到一些特殊状况,进而关心所支付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。咨房通退房退定金为您整理了以下一些关键点,可以帮助理解定金退还的条件及其法律依据。

一、定金退还的基本原则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,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,其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。此外,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退还的具体情形:

1、如果买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则买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。

2、若卖方违约,则需双倍返还定金。

二、不同情况下的定金退还

1、买方违约

若买方未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、地点签约,或在正式签约时对价格、面积、户型等主要条款提出更改,导致无法签约,则定金不予退还。

2、卖方违约

如果卖方将买方已认购房屋转售他人,或因卖方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,则需双倍返还定金。

3、特殊情形

若开发商未获得合法的商品房销售许可,或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,应返还定金并承担买方的损失。

双方若仅因正式合同中的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(与认购书内容无关),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,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。

认购书若未明确价格、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,且双方无法就这些内容达成一致,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,则卖方应退还定金。

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双方责任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,卖方应当退还定金。

三、结论

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的行为。在购房过程中,建议仔细阅读认购书中的条款,并确保所有重要事项都得到明确。遇到特殊情况时,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保护自身的权益。

以上信息旨在提供一般性的指导,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。如需更详细的法律咨询,可以联系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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